在金融领域,一些看似能轻松获利的“捷径”,实则暗藏巨大的法律风险。利用POS机替他人套现赚取手续费、虚构交易的行为,看似是一门稳赚不赔的生意,然而,现实却往往会给这些人沉重的一击。近日,一起相关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。
2025年4月20日,平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经营罪案件。被告人陆某通过POS机虚构交易为他人信用卡套现、代还牟利,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。
据公诉机关指控,2018年至2024年期间,陆某以其经营的“某某画廊”及个人名义,通过POS机代理商办理了多部POS机。他在商铺内以虚构交易的方式,为他人进行信用卡刷卡套现、代还操作以获取利益。在此期间,陆某持有赵某等10余人的信用卡,通过POS机刷卡套现,套现资金一部分用于个人周转,另一部分则用于代还他人信用卡。
在进行代还业务时,陆某先垫付资金为他人还款,然后再虚构交易将相应款项刷入自己的个人账户。为了扩大业务规模,陆某还以“代还资金周转”为由,向赵某等人有偿借款,并按每万元每日10元的标准支付利息。
然而,好景不长。到2023年底,陆某因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借款,2024年被债权人诉至法院。同年12月,陆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,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。经调查核实,陆某的POS机套现交易金额高达4818766元,他按照每万元100 - 200元的标准收取手续费来获取利润。
经过法院审理,认为陆某未经相关部门批准,擅自使用POS机虚构交易进行套现,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,且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。不过,考虑到陆某具有自首、认罪认罚的情节,法院依法对其减轻处罚。最终,陆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,缓刑三年,并处罚金2万元;同时,未退缴的1万元违法所得继续追缴,上缴国库。
这起案件给广大公众敲响了警钟。法官提醒,非法使用POS机套现及代还信用卡属于违法犯罪行为,不仅会破坏金融管理秩序,还可能引发资金链断裂、债务纠纷等一系列风险。就像本案中的被告人陆某,为了牟取利益虚构交易,最终因资金链断裂而锒铛入狱。而参与借款的投资人,也面临着无法收回本息的损失。
金融活动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,任何试图通过“灰色地带”来谋取利益的行为,最终都难逃法律的制裁。公众应当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,共同维护健康、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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